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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充电桩:新能源路上的拦路虎
2019-08-31 来源: 精彩车市 编辑: 精彩君 浏览量: 66298


【精彩车市8月30日报道】政府补贴、地方补贴,出行不受限等等诸多便利政策给予了新能源车型很多方便,同时新能源车型在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环境方面也有突出贡献。而就在这样利好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在自家车库想装个充电桩都非常的不容易,又是派出所开证明,还需全体业主来决议,眼睁睁的看着电动车变成了电动爹?


小区里的充电桩:新能源路上的拦路虎




电动车最受瞩目的是续航表现,解决续航的关键除了电池容量大,自然就落到了 充电的问题上,很多新能源厂商表示只要消费者购买旗下相关产品,企业就可免费为其安装专属充电桩。但实际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消费者购买了一台20万左右的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桩已经跑了两个星期还是没安上。每次都要这样开出去找桩充电,一直守着,充个差不多然后再开回来,这对生活方面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果次次都用快充显然对电池的寿命会加速损耗,但用慢充就得徒步走好远回到小区,第二天用再徒步走到车那里。且小区里不让高空扯线拉到地面给车充电,危险还占道,这就很尴尬。

想着国家都极力的在号召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车,那到哪还不一路绿灯搞起来?结果还真不是,有些小区物业就不同意,理由是小区线路老化怕出问题。还有些小区须向派出所报备,报了就能安了?不,那只是麻烦刚开始......

民警会告诉你:有隐患,现在只能对需要安装充电桩的业主进行登记,掌握相关人数,等到需求多了,再统一增设变压器,安装充电桩。

因为安装充电桩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失火,而且充电桩安装多了之后可能会影响小区的生活用电,和街道办和社区也都开会讨论过,目前最好不要装。安装充电桩有一定的隐患,在没有明确的规定之前,暂时不建议居民安装充电桩。如果你现在非要装也可以,但是到时候如果需求的人多了,小区统一安装充电桩时,如果影响了你那边的电路,你要保证配合施工。

区住房和交通局:

根据《物权法》,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消费者还向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反映了此事,接到的反馈是目前小区内现有设施设备等配套设备为开发商出资建设,属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消费者在公用设施设备上安装外接设备用于增设汽车充电桩,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没有建立业委会的小区,消费者要自己收集到近70%小区业主的同意,才能安装。而且不仅是户数达到近70%,产权面积也必须达到小区的近70%。

写在最后

利好政策是有了,但如果执行不下去,将会使消费者响应国家号召和鼓励购买新能源电动车的热情遭受打击,消费者买辆车就是为了方便生活和丰富生活,而不应该让电动车变成电动爹一样的存在。